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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券日报:压实投行责任,严惩恶意闯关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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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上交所发布两份处罚决定,对一家券商及其三位有关责任人进行了监管谈话,并对该券商的两名保荐代表人予以通报批评。

据了解,上交所经过现场督导发现,该券商在首发保荐业务中履职尽责明显不到位,投行质控内核部门未识别项目重大风险,对尽职调查把关不审慎等。保荐代表人存在关联方核查不充分、收入核查不到位、毛利率及成本核查不到位的违规情形。

值得注意的是,该项目为二次申报项目,上交所在第二次受理阶段就对其开展了现场督导。这表明交易所对上市审核的监管端口明显前移,进一步压实了投行责任。中国证监会日前召开的2024年系统工作会议明确提出,压实保荐机构、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“看门人”责任,坚持“申报即担责”,对“带病闯关”的,严肃核查、严厉惩治。

一系列监管案例显示,监管部门不断创新监管方式,对中介机构提出了更高要求。随着全面注册制的落地,市场优胜劣汰机制更趋完善,保荐机构行业生态也逐步从“数量竞争”向“质量竞争”转变。作为资本市场“看门人”,中介机构在发挥好“引路人”职责的同时,更应充分发挥好自身监督职责。

根据证监会公布的数据,注册制改革以来,证监会已对从事投行业务的69家证券公司、381名责任人采取了监管措施。特别是对问题严重的5家证券公司暂停保荐业务,对55名从业人员认定为不适当人选。

监管部门的一系列措施向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出明确警告:一方面,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、保荐业务执业规范和业务规则等规定,增强合规诚信意识,摒弃“闯关”心理和“占位”习惯,认真履行保荐代表人职责;另一方面,要不断加强专业能力建设,提高上市辅导、尽职调查、核查把关等工作质量。

从更宏观的角度看,监管端口前移、压严压实投行责任是打造以投资者为本的资本市场的必然要求。通过落实“申报即担责”,用发行上市监管的“牙”与“刺”让恶意闯关者付出沉重代价,最终实现从“不能违”到“不想违”“不敢违”的治理目标,提升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和投资安全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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